各高危科室:
1、定于9月7日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,采样科室有:手术室、供应室、血透室、ICU、产房、母婴同室、新生儿室;
2、9月12日开始高危科室陆续做空气培养(培养皿已统一申请),本月空气培养分3批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9月12日:检验科、导管室、ICU、手术室
9月14日:供应室、产房、新生儿科、母婴同室
9月16日:血透室、门诊
请各科遵照执行!
护理院感部
2016年9月3日
上一篇: 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查工作的通知
下一篇: 医疗纠纷防范业务学习